会议记录 | ICANN 董事会例行会议 2017 年 09 月 23 日

本文档已翻译为多种语言,仅供参考之用。原始官方版本(英文版)可在以下位置找到: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minutes-2017-09-23-en

当地时间 2017 年 9 月 23 日 09:00,ICANN 董事会于乌拉圭蒙得维的亚召开了例行会议。

主席史蒂夫·克罗克 (Steve Crocker) 准时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除主席外,以下董事也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里纳利亚·阿卜杜尔·拉辛 (Rinalia Abdul Rahim)、玛盾·波特曼 (Maarten Botterman)、贝基·伯尔 (Becky Burr)、谢林·查拉比(Cherine Chalaby,副主席)、罗恩·达席尔瓦 (Ron da Silva)、克里斯·狄思潘 (Chris Disspain)、阿莎·合美嘉妮 (Asha Hemrajani)、拉斐尔·利托·伊瓦拉 (Rafael Lito Ibarra)、卡勒德·库巴 (Khaled Koubaa)、马库斯·库墨 (Markus Kummer)、阿基诺里·马穆拉 (Akinori Maemura)、马跃然(Göran Marby,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乔治·萨多夫斯基 (George Sadowsky)、麦克·希尔伯 (Mike Silber),以及露丝薇斯·范德朗 (Lousewies van der Laan)。

以下董事会联络人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拉姆·莫罕(Ram Mohan,SSAC 联络人)、凯夫·兰吉巴(Kaveh Ranjbar,RSSAC 联络人)、托马斯·施耐德(Thomas Schneider,GAC 联络人)以及琼尼·索尼能(Jonne Soininen,IETF 联络人)。

观察员:萨拉·多伊奇 (Sarah Deutsch)、艾芙丽·多利亚 (Avri Doria)、里昂·桑切斯 (León Sanchez) 和马修·希尔斯 (Matthew Shears)

秘书长:约翰·杰弗里(John Jeffrey,总法律顾问兼秘书长)。

以下 ICANN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全部或部分会议:苏珊娜·宾内特(Susanna Wong Bennett,王孝蓉,首席运营官)、邓肯·伯恩斯(Duncan Burns,全球传播部高级副总裁)、哈维尔·卡尔维兹(Xavier Calvez,首席财务官)、戴维·康纳德(David Conrad,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莎莉·科斯特顿(Sally Costerton,总裁高级顾问兼全球利益相关方合作部高级副总裁)、杰米·赫德伦(Jamie Hedlund,合同合规部和消费者保护部高级副总裁)、约翰·杰弗里(John Jeffrey,总法律顾问兼秘书长)、梅丽莎·金(Melissa King,董事会运营副总裁)、戴维·奥利佛(David Olive,政策制定支持部高级副总裁)、温迪·普若菲特(Wendy Profit,董事会运营专家)、阿什文·兰根(Ashwin Rangan,工程部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信息官)、戴安·施罗德(Diane Schroeder,全球人力资源部高级副总裁)、艾米·斯塔索斯(Amy Stathos,副总法律顾问)以及特里莎·斯旺哈特(Theresa Swinehart,总裁高级战略顾问)。

  1. 认可议程:
    1. 批准会议记录
    2. 向 RSSAC 任命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代表
    3. 向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转让 .CI (Cote d'Ivoire) 顶级域
    4. 任命 2018 年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候任主席
    5. 推迟对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 (ccNSO) 的第二次审核
    6. GAC 建议:约翰内斯堡公报(2017 年 6 月)
  2. 主要议程:
    1. 对重审请求 17-2 的考量
    2. 对重审请求 17-3 的考量
    3. 信息透明度倡议
    4. 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章程修订以及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技术委员会首版章程
    5. 对 Amazon EU S.à.r.l.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案最终声明考量
    6. 对海湾合作委员会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案最终声明的进一步考量
    7. 其他事务

 

  1. 认可议程:

    主席简要介绍了认可议程中的事项并发起投票。董事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发布决议:批准本认可议程中的以下决议:

    1. 批准会议记录

      第 2017.09.23.01 号决议:董事会批准 6 月 24 日的 ICANN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 6 月 29 日的 ICANN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会议记录。

    2. 向 RSSAC 任命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代表

      鉴于 ICANN 章程要求成立根服务器系统咨询委员会 (RSSAC),负责就互联网根服务器系统的运营、管理、安全性和整合性相关问题向 ICANN 社群和 ICANN 董事会提供建议。

      鉴于 ICANN 章程要求 ICANN 董事会根据 RSSAC 联合主席的建议从各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中选拔任命一名 RSSAC 成员。

      鉴于 RSSAC 联合主席建议 ICANN 董事会从 Cogent Communications、ICANN 组织、RIPE 网络协调中心、南加州大学信息科学学院以及 WIDE 项目任命派驻到 RSSAC 的代表。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2 号决议:ICANN 董事会任命特里·曼德尔森 (Terry Manderson) 担任 RSSAC 代表,任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任命丹尼尔·凯伦博格 (Daniel Karrenberg)、村井纯 (Jun Murai) 和保罗·维克西 (Paul Vixie) 担任 RSSAC 代表,任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第 2017.09.23.02 号决议的理由

      2013 年 5 月,根服务器运营商组织同意了向 RSSAC 任命的代表的初始成员构成,且各个组织提名了一位个人。2013 年 7 月,ICANN 董事会批准了 RSSAC 的初始成员构成,对成员实行交错任期制。

      来自 Cogent Communications、南加州大学信息科学学院、RIPE 网络协调中心和 WIDE 项目的代表的当前任期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ICANN 组织要求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当前任期剩余时间内更改其代表。

      任命这些 RSSAC 成员虽然需要必要的预算资源来为 RSSAC 提供持续支持,但是预计不会对 ICANN 组织产生任何财务影响。

      该决议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RSSAC 成员的任命有助于 ICANN 组织实现加强 DNS 安全、稳定与弹性的承诺,符合公共利益。

    3. 向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转让 .CI (Cote d'Ivoire) 顶级域

      第 2017.09.23.03 号决议:在行使与 ICANN 签订的《IANA 域名职能合同》规定的责任时,PTI 审核并评估了将国家和地区顶级域 .CI 转让给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的请求。相关文件证明,在评估该请求时遵循了适当的程序。

      第 2017.09.23.03 号决议的理由

      为什么董事会现在要解决此问题?

      根据 IANA 域名职能合同的要求,PTI 已评估一项 ccTLD 转让申请,且目前正向董事会提交报告供其审核。提请董事会审核的目的是确保严格遵守相应流程。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该提案是批准转让 .CI 国家和地区顶级域的请求,并向 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TIC de Côte d'Ivoire (ARTCI) 分配管理机构角色。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在评估此项转让申请的过程中,PTI 咨询了申请人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方。申请过程要求申请人说明其就此 ccTLD 在国内与其他方展开的磋商,并阐述其在本地互联网社群中的适用性。

      社群提出了哪些疑虑或问题?

      PTI 未收到社群就此申请提出的重大问题或疑虑。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重要材料?

      董事会审核了以下评估:

      • 该域名符合转让资格,因为所考虑的代表 Cote d'Ivoire 的字符串列入了 ISO 3166-1 标准;
      • 已咨询过相关政府的意见,且政府并无异议;
      • 提议的管理机构及其联系人同意承担管理这些域名的职责;
      • 提案体现了主要利益相关方的适当协商和支持;
      • 提案与任何已知法律或法规不抵触;
      • 提案确保了域名在该国本地管理,并受当地法律约束;
      • 提议的管理机构已确认,他们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管理该等域名;
      • 提议的管理机构已证明拥有运营该等域名所需的适当运营和技术能力、计划;
      • 提议的技术配置符合技术合规要求;
      • 未发现关于互联网稳定性的具体风险或顾虑;以及
      • 工作人员已建议根据考虑的各方面因素实施该申请。

      这些评估与适当的标准和政策框架相应,例如《域名系统结构和授权》(RFC 1591) 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授权和管理的 GAC 原则与指导方针》。其他域名授权和转让报告请访问 http://www.iana.org/reports

      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董事会未发现此申请存在任何特定隐患。

      是否会对社群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

      及时批准符合各种公众利益标准的国家和地区域名经理人对 ICANN 的整体工作会有积极影响,对此类国家和地区顶级域所服务的当地社群也会有积极作用,同时还可体现积极履行 IANA 域名职能合同中所述的职责。

      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管理 DNS 根区中的国家或地区代码授权是 IANA 的职责,授权行动不会对预先计划的开支有任何重大影响。评估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内部所产生的财务影响并不是 ICANN 的职责。

      是否存在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ICANN 认为此申请不会对安全、稳定或弹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4. 任命 2018 年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候任主席

      鉴于 BGC 审核了 2018 年度提名委员会 (NomCom) 主席和候任主席的意向书,考量了 2017 年度 NomCom 领导人的全方位评估结果,并与候选人进行了面谈。

      鉴于 BGC 建议任命扎希德·贾米尔 (Zahid Jamil) 为 2018 年度 NomCom 主席,达蒙·阿什克拉夫特 (J. Damon Ashcraft) 为 2018 年 NomCom 候任主席。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4 号决议:董事会在此任命扎希德·贾米尔为 2018 年度提名委员会主席,达蒙·阿什克拉夫特为 2018 年度提名委员会候任主席。

      第 2017.09.23.04 号决议的理由

      ICANN 章程要求董事会任命提名委员会 (NomCom) 主席和候任主席。请参见 ICANN 章程第 8 条第 8.1 款。董事会已授权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负责推荐 NomCom 主席和候任主席供董事会批准。请参见 BGC 章程:http://www.icann.org/en/committees/board-governance/charter.htm。2017 年 6 月 2 日,BGC 发布了征求意向书 (EOI) 的公告,要求在 2015 年 7 月 7 日前提交意向书(参见 https://www.icann.org/news/announcement-2-2017-06-02-en)。BGC 收到并审核了多份意向书,查看了 2017 年度 NomCom 领导层的全方位评估,并在提出建议前与候选人进行了面谈。董事会已考量并同意 BGC 推荐的 2018 年度 NomCom 主席和 2018 年度 NomCom 侯任主席。董事会还想感谢所有有意成为 2018 年度 NomCom 领导人并提交了意向书的人士。

      通过公开 EOI 流程(包括面试候选人)选拔和任命 NomCom 主席和候任主席对 ICANN 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产生了积极影响,符合公共利益。采纳 BGC 的建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额外的财务影响,并且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负面影响。

    5. 推迟对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 (ccNSO) 的第二次审核

      鉴于根据 ICANN 章程,ccNSO 组织审核应于 2017 年 8 月开始。

      鉴于 ccNSO 一直以来承担了持续、繁重的工作量,包括四次特定审核、赋权社群的实施、持续进行的加强 ICANN 问责制跨社群工作组。

      鉴于组织效率委员会主席与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理事会主席联系,希望将第二次 ccNSO 审核的开始时间推迟十二个月(即推迟到 2018 年 8 月),以减轻 ccNSO 繁重的工作量。

      鉴于 ccNSO 理事会主席表示,ccNSO 支持推迟第二次 ccNSO 审核。

      鉴于在有关拟议推迟的公共评议期收到的意见中,大多数为支持性意见。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5 号决议:由于 ccNSO 的工作量,目前启动审核不可行,因此国家和地区名称支持组织 (ccNSO) 的第二次审核应推迟至 2018 年 8 月。

      第 2017.09.23.06 号决议:鼓励 ccNSO 在 2018 年 8 月开始第二次 ccNSO 审核之前,先开展自我审核。

      第 2017.09.23.05 – 2017.09.23.06 号决议的理由

      董事会为什么要解决此问题?

      在社群志愿者的工作时间方面,历来存在着压力。当前,除了 CCWG 问责制工作阶段 2 和各种跨社群工作之外,正在进行四项特定审核,所有这些工作都需要 ccNSO 社群的志愿者投入大量时间。推迟对 ccNSO 进行第二次审核将使 ccNSO 能够开展预备性自我审核,为 2018 年 8 月开始的第二次审核增加有价值的内容。根据章程,如果在五年周期内开展审核不可行,董事会有权将组织审核的时间推迟至五年周期之外,并且 ccNSO 的各种压力也为该可行性问题提供了支持。此项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支持 ICANN 的各个实体投入适当的资源来考虑其在 ICANN 系统中的责任和持续目的。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什么?

      正在考虑的提案是将 ccNSO 的第二次审核推迟至 2018 年 8 月。

      咨询了哪些利益相关方或其他方?

      ccNSO 理事会主席指出,ccNSO 支持推迟审核,原因是 ccNSO 处理多项工作的时间产生冲突。公众意见论坛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开始开放。提交了四份意见书,其中三份支持推迟第二次 ccNSO 审核,列举了对提高审核有效性、志愿者资源的使用和结果改进的益处,并指出章程规定可以在时间方面适当行使酌情决定权来确定延期。

      公众意见摘要可参见此处 [PDF, 381 KB]。

      社群提出了哪些疑虑或问题?

      在社群提交的意见中,对 ICANN 章程中允许董事会推迟组织审核的措辞产生了相互矛盾的解释。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引述了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 款的内容(特别是在提及审核时间时使用了"应该"一词)作为其立场的理由,并提及了时间安排在维持公信力方面的重要性,从而将延期设定为"危险的先例"。指出 ICANN 董事会先前已根据相同的章程规定,基于可行性考虑推迟了组织审核,即一般会员审核,以及通用名称支持组织、根服务器系统咨询委员会、安全与稳定咨询委员会审核。

      非商业利益相关方团体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延期可能会破坏新设立的审核时间表(根据新章程),质疑延期的利益是否大于侵犯 ICANN 责任承诺的潜在风险。但是,将审核推迟 12 个月,允许 ccNSO 完成一些工作,从而能够更专注地进行 ccNSO 审核,这是增加而不是减少 ICANN 的责任承诺。

       此外,社群意见指出,第二次 ccNSO 审核已经在 2015 年由于 IANA 移交而延期,因此当前流程是第二次延期,从而导致第二次 ccNSO 审核的开始日期推迟两年。虽然这是一个有效的观点,但是事实上,需要额外的志愿者委员会来适当地支持 ccNSO 审核,这就意味着董事会可以依靠章程中的可行性规定来同意额外的 12 个月延期。

      董事会审核了哪些重要材料?

      董事会审核了 ccNSO 的延期审核请求。董事会还考虑了针对推迟第二次 ccNSO 审核的提案而提交的公众意见。此外,董事会了解了正在开展的社群工作的概况,包括问责制 CCWG 工作阶段 2、跨社群工作组、ccNSO 工作组1 和所有特定审核。根据对此概况的了解,以及章程允许"基于可行性"延迟审核,董事会做出了支持将审核推迟至 2018 年 8 月的决定。

      董事会认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有哪些?

      董事会认为它有权根据可行性推迟组织审核。在此背景下,董事会考量了大量正在进行的 ccNSO 工作以及这些工作对志愿者时间造成的压力。董事会还依赖于 2013 年推迟第二次 GNSO 审核所设定的先例,以及 2015 年推迟多项特定(当时的《义务确认书》)审核和组织审核。

      OEC 根据多项推迟的问题建议道,虽然在确定了可行性问题的情形下推迟仍然适用,但其相信,将来假设出现相关的可行性问题,则适当的做法是仅考虑将审核推迟一年。

      是否会对社群产生积极或者消极影响?

      积极影响是减少了对 ccNSO 工作量的压力,包括在 2018 年 8 月开始审核流程时更专注地参与。此外,ccNSO 提议有效地使用延期并开展关于先前审核结果的实施状态的自我审核,为第二次 ccNSO 审核设定背景和做好准备。

      是否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战略规划、运营规划、预算)、社群和/或公众产生影响或不良后果?

      不会对 ICANN 产生任何财务影响或不良后果,因为为此次审核预留的 2018 财年预算将重新分配至下一财年。ccNSO 社群将受益于工作量压力的减轻。

      是否存在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采取此行动不会产生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6. GAC 建议:约翰内斯堡公报(2017 年 6 月)

      鉴于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在 ICANN 第 59 届南非约翰内斯堡会议期间举行了会议,并在 2017 年 6 月 29 日的公报 [PDF, 469 KB](下称"约翰内斯堡公报")中公布了向 ICANN 董事会提出的建议。

      鉴于约翰内斯堡公报是董事会与 GAC 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会议 (https://gac.icann.org/transcripts/public/20170814_GAC_ICANN_Board_Call-ES.DOC [PDF, 393 KB]) 的主题。

      鉴于在 2017 年 8 月 7 日的信函 [PDF, 976 KB] 中,GNSO 理事会就约翰内斯堡公报中与通用顶级域名相关的建议向董事会提供了反馈,便于董事会及社群了解可能与 GAC 建议相关的 gTLD 政策活动。

      鉴于董事会在考虑了其与 GAC 之间的意见交流以及 GNSO 理事会提供的信息之后,制定了一张计分卡,用于回应 GAC 在约翰内斯堡公报中的建议。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7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名为"GAC 建议 — 约翰内斯堡公报:行动和更新(2017 年 9 月 23 日)"[PDF 330 KB] 的计分卡,以回约翰内斯堡公报 GAC 建议中的事项。

      第 2017.09.23.07 号决议的理由

      根据 ICANN 章程第 12 条第 12.2(a)(ix) 款,GAC 可以"直接将问题提请董事会,提请方式既可以是提出意见或事先建议,也可以是就某项行动、新政策的制定或现有政策的修订提出具体建议"。在约翰内斯堡公报(2017 年 6 月 29 日)中,GAC 向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在 gTLD 中保护国际政府间组织 (IGO) 名称和缩写的建议。ICANN 章程要求董事会在政策制定和采纳中考虑 GAC 对公共政策问题的建议。如果董事会决定采取不符合 GAC 建议的行动,则必须通知 GAC 并解释为什么不接受其建议。对于 GAC 完全达成共识(按照章程规定)的任何 GAC 建议,只有不少于 60% 的董事会成员投反对票后才可予以否决。然后,GAC 和董事会必须尝试真诚、及时、高效地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目前,董事会正在采取行动解决约翰内斯堡公报中 GAC 的建议。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3 日的计分卡中描述了董事会的行动。

      在采纳对约翰内斯堡公报中 GAC 建议的回应时,董事会审核了诸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和文件:

      董事会还指出,GAC 在约翰内斯堡公报中纳入了一个名为"有关此前建议和其他问题的跟进工作"的新章节。董事会感谢 GAC 提供这条信息,以及 GAC 在组织公报内容以区别新建议和先前建议方面付出的努力。董事会相信,这项变化将有助于董事会、ICANN 组织和 GAC 之间的额外信息分享。

      计分卡中对 GAC 建议的采用有助于解决 GAC 关于 gTLD 和其他事项的建议,将对社群产生积极影响。此外,董事会的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考虑了政府关注的事务(特别是可能需要 ICANN 政策与各种法律及国际协议进行协调的事务或者可能影响公共政策问题的事务),从而对 ICANN 问责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可预见的财务影响。批准此项决议不会产生任何与 DNS 相关的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董事会出席会议的所有成员投票赞成第 2017.09.23.01、2017.09.23.02、2017.09.23.03、2017.09.23.04、2017.09.23.05 – 2017.09.23.06 以及 2017.09.23.07 号决议。决议通过。

  2. 主要议程:

    1. 对重审请求 17-2 的考量

      董事会治理委员会和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主席克里斯·狄思潘介绍了该议程事项,并要求陈述利益冲突。贝基·伯尔和乔治·萨多夫斯基指出潜在利益冲突并对决议投弃权票。

      克里斯强调,通过对 ICANN 章程进行近期修改,成立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重审职责被纳入这个专门负责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的新委员会。

      艾米·斯塔索斯向董事会提供了关于重审请求 17-2 的背景概述,指出该请求涉及到 ICANN 组织对关于新 gTLD 社群优先评估流程审核的文件请求的回应。该请求根据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提出。艾米报告称,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充分评估了重审请求,建议董事会拒绝该请求,因为 ICANN 组织在评估请求人的文件请求时遵循了 DIDP 流程。

      艾米还指出,重审请求已根据新程序发送给了监察官,但监察官回避了该事项。史蒂夫·克罗克询问了关于考虑重审请求的新程序的问题,艾米和克里斯解释了章程中允许监察官退出有关重审请求的处理工作的规定。讨论后,董事会决定采取以下举措:

      鉴于 DotMusic Limited(请求人)提交了重审请求 17-2(请求 17-2),质疑 ICANN 组织对请求人的文件请求的回应,该请求根据 ICANN 的记录信息披露政策提出,与社群优先评估 (CPE) 流程审核有关。

      鉴于董事会治理委员会2先前确定了请求 17-2 已根据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j) 和 (k) 款充分陈述并发送至监察官供其审核和考量。

      鉴于监察官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l)(iii) 款的规定回避该事项。

      鉴于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已仔细考量了请求 17-2 的益处以及所有相关的资料,并建议拒绝请求 17-2,其依据是请求 17-2 没有提出适当的重审依据,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鉴于虽然请求人并未及时提交关于请求 17-2 的 BAMC 建议的反驳,但董事会已经仔细考量了该等反驳,并得出结论认为,反驳没有提供额外的论据或证据来支持重审。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8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关于请求 17-2 的 BAMC 建议 [PDF, 123 KB]。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7.09.23.08 号决议。贝基·伯尔和乔治·萨多夫斯基对此决议投弃权票。决议通过。

      第 2017.09.23.08 号决议的理由

      1. 摘要

        请求人针对 .MUSIC 提交了社群申请,请求人受邀并实际参加了 CPE,但是并未胜诉。2016 年 2 月 24 日,请求人请求对 CPE 决定进行重审(重审 16-5)。

        ICANN 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对 ICANN 组织与 CPE 提供商之间的互动流程进行审核(CPE 流程审核)。BGC 稍后确定,CPE 流程审核还应包括:(1) 评估 CPE 小组形成决策所采用的研究过程;(2) 汇编 CPE 提供商在评估时依赖的参考材料,这些评估是有关 CPE 的未决重审请求的主题。在完成 CPE 流程审核之前,BGC 还搁置了与 CPE 相关的八项未决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6-5。

        2017 年 5 月 5 日,请求人根据 ICANN 组织的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提交了一项请求,希望获得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十个类别的文件和信息(DIDP 请求),请求人已经在先前的 DIDP 请求中提出了有关其中一些文件和信息的请求。(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E — DIDP 请求 [PDF, 445 KB]。)ICANN 组织在其回应(下称"DIDP 回应")中解释道,除了部分文件需遵守 DIDP 定义的不披露条件(不披露条件)外,所有其余回应十个类别的其中九个类别(第 1-9 项)的文件都已经发布。(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F — DIDP 回应 [PDF, 78 KB]。)DIDP 回应进一步解释道,回应第 10 项的所有文件都遵守特定不披露条件且不适合进行披露。(参见内容同上。)此外,DIDP 回应解释称,ICANN 组织评估了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文件,以确定披露这些文件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披露可能造成的损害,并确定了在任何情况下,披露信息的公共利益均小于这样做所带来的危害。(参见内容同上。)

        请求人指出,重审 ICANN 的 DIDP 回应是合理的,因为 ICANN 组织违反了 ICANN 核心价值观以及 DIDP 和章程中确定的关于无差别对待和透明度的政策。(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A — 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10 条,第 16 页。)

        BAMC 考虑了请求 17-2 以及所有相关资料,并建议董事会拒绝请求 17-2,因为该请求没有提出适当的重审依据,具体理由列于关于重审请求 17-2 的 BAMC 建议 [PDF, 123 KB](BAMC 建议)中,该建议已经获得考量并纳入此决议。(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D — BAMC 建议 [PDF, 123 KB]。)

        2017 年 9 月 12 日,请求人提交了关于 BAMC 建议的反驳(反驳)。(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G — 反驳 [PDF, 259 KB]。)请求人提出:(1) ICANN 和 BAMC 都没有为各个文件类别或文件本身确定或应用具体的不披露条件;(2) ICANN 组织错误地应用了 DIDP 的规定,允许 ICANN 在披露产生的公共利益大于损害的情况下披露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信息;(3) "ICANN 消除了[获取关于 CPE 流程审核的信息]的可能性,明确违反了自身所述的承诺和核心价值观";以及 (4) "ICANN 董事会和 BGC 仍然最终控制由 ICANN 工作人员发起的任何审核流程",因此 DotMusic 寻求重审"BGC 在拒绝其信息请求方面采取的行动"。(反驳。)

      2. 事实

        完整的事实背景在 BAMC 建议 [PDF, 123 KB] 中列出,该建议已由董事会审核和考量,并纳入此决议。

        2017 年 8 月 23 日,BAMC 建议拒绝请求 17-2,其依据是请求 17-2 没有提出适当的重审依据,具体原因列于 BAMC 建议 [PDF, 123 KB] 中,该 BAMC 建议已纳入此决议。

        2017 年 9 月 12 日,请求人提交了针对 BAMC 建议的反驳,董事会也已审核并考量该反驳。

      3. 问题

        要重审的问题是3

        • ICANN 组织是否遵守既定的 ICANN 政策回应 DIDP 请求。
        • DIDP 或既定政策是否要求 ICANN 组织向请求人提供"用于证明不披露是合理做法的具体准则"。
        • ICANN 组织是否遵守其核心价值观、使命和承诺。
      4. 评估重审请求的适用标准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a) 和 (c) 款的相关部分规定,如果受到以下因素的不利影响,任何实体都可以提交"重审或审核 ICANN 行动或不作为"的请求:

        1. 董事会或工作人员所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违背 ICANN 使命、承诺、核心价值和/或现有 ICANN 政策的行动或不作为;
        2. 在董事会或工作人员所采取或拒绝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中,没有考虑到某些重要信息,但以下情况例外:请求人本应在采取行动或拒绝采取行动时,将某些信息提交给董事会或工作人员进行考虑,但实际上并没有提交;或
        3. 董事会或工作人员在依赖错误或不准确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

        (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 4.2(a) 和 (c) 款。)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k) 款的规定,如果 BAMC 确定该请求的理由充分,请求将被提交给监察官,供其审核和考量。(参见内容同上,第 4.2(l) 款。)如果监察官回避此问题,则 BAMC 应在没有监察官参与的情况下审核请求,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参见内容同上,第 4.2(l)(iii) 款。)请求人可以针对 BAMC 的建议提出反驳,前提是反驳:(i)"仅限于反驳或针对 BGC 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且 (ii) 不得提供新的证据支持请求人在原重审请求中提供的论据,这些证据本应由请求人在最初提交重审请求时提供。"(参见内容同上,第 4.2(q) 款。)如果 BAMC 建议且董事会确定,提出请求的一方不满足章程中规定的重审标准,则拒绝重审 ICANN 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是适当的。(参见内容同上,第 4.2(e)(vi)、(q) 和 (r) 款。)

      5. 分析和理由

        董事会审核并充分考量了请求 17-2 以及所有相关材料,包括 BAMC 建议。董事会认为 BAMC 建议 [PDF, 123 KB] 中的分析是合理的,该建议已纳入此决议。

        1. ICANN 组织在回应 DIDP 请求时遵守现有政策与程序。

          BAMC 认为对 DIDP 回应符合适用政策与程序,且董事会也同意这一点。(BAMC 建议 [PDF, 123 KB],第 13 页。)在回应根据 DIDP 提交的文件索要请求时,ICANN 组织遵守"ICANN 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请求的回应流程"(下称"DIDP 回应流程")。(参见"DIDP 回应流程"[PDF, 59 KB]。)DIDP 回应流程规定,"在收到 DIDP 请求后,ICANN 工作人员应对请求执行审核,并确定索要的记录信息...,与...相关工作人员面谈,并彻底搜索可回应 DIDP 请求的文件。"(参见内容同上。)对收集的文件进行回应性审核后,还应审核确定这些识别为可回应该请求的文件是否适用 DIDP 网页上所列的任何不披露条件,网址: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如果适用,则应执行进一步审核,以确定在特殊情况下,披露这些记录信息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披露信息可能带来的危害。(参见"DIDP 回应流程"[PDF, 59 KB]。)

          根据 DIDP 回应流程,DIDP 回应确定了回应所有 10 个项目的记录信息。(参见"DIDP 回应"[PDF, 78 KB]。)对于第 1-9 个项目,ICANN 组织确定大多数回应记录信息已经发布在 ICANN 网站上。(参见内容同上。)尽管 DIDP 并未要求 ICANN 组织回应寻求已经公开发布的信息的请求,但是 ICANN 组织确定并提供了 21 个公开发布的文件类别的超链接,这些文件包含了回应第 1-9 个项目的信息。(参见内容同上。)DIDP 回应还解释道,回应第 6-8 项的部分文件以及回应第 10 项的所有文件都需要遵守某些已确定的不披露条件,因此不适合进行披露。(参见内容同上。)DIDP 回应进一步解释道,ICANN 组织按要求评估了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文件,确定了在任何情况下,披露信息的公共利益均小于披露文件所带来的危害。(参见内容同上。

          请求人指出,关于指定不披露条件的适用性的裁定需要重审,因为"ICANN 没有声明涉及到请求的每个单独项目的令人信服的不披露理由,也未就 DIDP 请求提供公共利益的定义"。(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3 条,第 8 页。)BAMC 确定且董事会同意,不支持请求人的立场,因为 ICANN 组织的确确定了各种不披露情况下的令人信服的理由,这些情况已经在 DIDP 中预先定义;ICANN 确定的不披露条件通过定义设定了不披露材料的令人信服的理由。没有政策或程序要求 ICANN 组织提供额外的不披露理由。(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23-24 页。)

          请求人请董事会"向请求人告知用于证明不披露立场是合理的具体准则,该立场认为披露所带来的公共利益并不大于损害"。(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9 条,第 14 页。)BAMC 总结道,DIDP 或 DIDP 回应流程都未要求 ICANN 组织使用或提供"准则"来确定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材料是否仍然可予以披露,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23-24 页。)

          请求人还指出,不披露"需要予以避免,以确保 ICANN 章程第 3 条第 1 款保证的程序公正"。(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9 条,第 14 页。)如 BAMC 指出的,DIDP 提供了请求人寻求的程序公正。根据 DIDP 回应流程,ICANN 组织应用了 DIDP,确定了某些请求的材料需遵守不披露条件,考虑了材料是否仍应公开,确定了披露信息所带来的公共利益并不大于损害,并向请求人解释了该决定。(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 24 页。)

          最后,请求人提出,重审是合理的,因为 Dot Registry 独立审核流程 (IRP) 最终声明提出了一个"特殊情况,在该情况下'披露信息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所请求的披露造成损害'"。(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3 条,第 10 页。)BAMC 总结道,Dot Registry IRP 最终声明不是既定的 ICANN 政策或程序,且最终声明中被董事会接受的方面并未使其成为政策或程序,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此外,Dot Registry IRP 最终声明并未断定,披露 ICANN 组织拥有的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每份文件所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潜在损害。(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 24-25 页。)

          因此,BAMC 总结道,请求人并未主张 DIDP 回应违背了 DIDP 回应流程,请求人也没有提供任何信息来表明 ICANN 组织的回应如何违反了 ICANN 的使命、承诺或核心价值观,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参见内容同上。

        2. 重审流程不是用于"指示"ICANN 工作人员关于未发现违反 ICANN 政策或程序的一般政策的机制。

          请求人请董事会"认可并指示工作人员,ICANN 的默认政策是释放所有请求的信息,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不这样做"。(请求 17-2 [PDF, 960 KB],§9,第13-14 页。)但是,重审请求流程并不是用于"指示"ICANN 工作人员关于未发现违反 ICANN 政策或程序的 ICANN 一般政策的机制,如此处所示的情况。并且,如 BAMC 所指出的,如果请求人要质疑 DIDP 回应流程或 DIDP 本身,那么请求人已经错过了质疑的时机,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 25-26 页。)

        3. 请求人对 ICANN 承诺和核心价值观的未获支持的引述并不能够支持对 DIDP 回应的重审。

          请求人指出,ICANN 组织在 DIDP 回应中违反了以下承诺和核心价值观:ICANN 章程第 1 条第 1.2(a)(i)、1.2(a)(iv)、1.2(a)(vi)、1.2(b)(iv)、1.2(b)(v)、1.2(b)(vi) 款,第 2 条第 2.3、2.9 款,第 3 条第 3.2 款。(参见"请求 17-2",第 10 条,第15-16 页。)但是,正如 BAMC 在总结中指出的,请求人没有解释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观如何与请求 17-2 的 DIDP 回应相关,或者 ICANN 组织如何违反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观,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 26-27 页。)事实上,其中的许多内容,例如 ICANN 对政府和公共权威机构的公共政策建议负责的核心价值观,与 DIDP 回应并无明确相关性。请求人没有通过其承诺和核心价值观列表为重审确立根据。

          董事会指出,请求人在错过时机方面表示道,由于"未能考虑提交的证据",其拥有"坚持此项重审请求的立场和权利",但是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证明 ICANN 组织未能在回应 DIDP 请求时考虑提交的证据。(请求 17-2 [PDF, 960 KB],第 10 条,第 13-14 页。)同样,请求人提到"利益冲突问题"、"违反基本公平"和需要"在引入 gTLD 时考虑可预测性",而不解释这些原则如何为此处的重审提供理由。因此,BAMC 认为,请求人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4. 反驳并未提出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董事会还考量了请求人的反驳,并认为请求人没有提出其他任何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反驳指出:(1) "ICANN 和 BAMC 都没有为请求人的 DIDP 请求中的各个文件类别确定或应用具体的不披露条件",这些条件"远远少于针对请求的单个文件的条件";(2) ICANN 组织错误地应用了 DIDP 的规定,允许 ICANN 在披露产生的公共利益大于损害的情况下披露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信息;(3) "在拒绝 DIDP 请求时,ICANN 消除了[获取关于 CPE 流程审核的信息]的可能性,明确违反了自身所述的承诺和核心价值观";以及 (4) "ICANN 董事会和 BGC 仍然最终控制由 ICANN 工作人员发起的任何审核流程",因此 DotMusic 寻求重审"BGC 在拒绝其信息请求方面采取的行动"。(反驳。)

          如上所述,在处理请求人的反驳论据之前,董事会指出反驳的提交时间不及时。反驳应当在收到 BAMC 建议后的 15 天内提交。(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4.2(q) 款。)请求人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收到 BAMC 的建议。因此,应该在 2017 年 9 月 9 日之前提交反驳。但是,请求人直到 2017 年 9 月 12 日才提交其反驳,比截止日期晚了三天。无论如何,基于以下理由,即使反驳提交及时,也无法为重审提供支持。

          对于第一点,董事会考虑了请求 17-2、BAMC 的建议和反驳,认为 BAMC 已经解释了不披露条件是如何应用于 ICANN 组织认定为不适合披露的文件的。根据 DIDP 回应流程,BAMC 解释道,请求的材料包含了内部草案、专有和保密信息以及可能在 CPE 流程审核方面损害审议和决策流程完整性的资料。(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20-24 页。)

          第二,请求人指出,多项 ICANN 承诺和核心价值观要求 ICANN 组织披露所请求的材料,即使这些材料适用某些不披露条件。(参见"反驳"[PDF, 259 KB],第3-10 页。)请求人指出,ICANN 组织应该得出如下结论:ICANN 对互联网社群做出的透明度、开放性和问责制承诺使得披露信息的公共利益大于潜在损害。(参见内容同上。)董事会认为,请求人的立场不能得到支持。DIDP 为 ICANN 组织提供酌情决定权,以确定"在特定情况下,披露记录信息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此等披露可能造成的损害。此外,如果 ICANN 确定披露信息的危害大于其带来的公共利益,ICANN 保留在上文未指定的条件下拒绝披露信息的权利。"(DIDP 网页: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

          如 DIDP 回应中所解释的,ICANN 组织评估了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文件,以确定披露文件的公共利益(包括透明度和公平问题)是否大于披露可能带来的危害,并得出结论认为,不能将公共利益作为在这些情况下披露信息所带来危害的正当理由。(参见"DIDP 回应"[PDF, 78 KB],第 6 页。)请求人认为,ICANN 应该以不同的方式行使其酌情决定权,但这不是重审的依据。此外,就透明度而言,正如亚马逊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小组案的专家组在今年早些时候指出的:

          尽管 ICANN 的透明度承诺有此要求,但 ICANN 章程及其发布实践都承认,在某些情况下,非公开信息(例如,与 ICANN 审议流程相关的内部工作人员沟通...)可能包含应适当保护不被披露的信息。

          Amazon EU S.A.R.L. 诉 ICANN 案,ICDR 案例号:01-16-000-7056,程序令 [2017 年 6 月 7 日],第 3 页。)

          第三,请求人还认为,ICANN "阻断了[获取有关 CPE 流程审核的信息]的可能性,这明显违背其透明度承诺与核心价值。"(反驳,第 5 页。)董事会称,BGC 和 ICANN 组织对 CPE 流程审核进行了多次更新,包括 2017 年 9 月 1 日的更新。(https://www.icann.org/news/announcement-2017-09-01-en。)此外,正如 2017 年 9 月 1 日的更新所述,CPE 流程审核仍在进行。FTI 完成审核时,将向 ICANN 社群(包括请求人)提供额外的信息。

          第四,请求人认为,BGC 最终对 ICANN 组织的 DIDP 回应负责,并表示在 BGC 不促使 ICANN 组织披露所请求文件的情况下,其要求对 BGC 监督 ICANN 组织的 DIDP 请求回应、BGC 的不作为进行重审。(反驳 [PDF, 259 KB],第 6 页。)请求人错了。如 DIDP 中指出的,ICANN 组织回应了 DIDP 请求。DIDP 并未指出 BGC 应负责或者以其他方式监督该流程。同样,BGC 章程也未指出 BGC 应负责或者以其他方式监督 DIDP 回应流程。(BGC 章程,2012 年 2 月 25 日,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charter-06-2012-02-25-en。)相反,DIDP 指出,重审请求流程是对被拒的 DIDP 请求进行上诉的适当机制。此处遵循了该流程。

          该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其通过实施一项流程,让那些从实质上受到 ICANN 董事会或工作人员行动影响的人可以寻求重审,这对于确保 ICANN 在企业设立章程、章程以及其他既定程序范围内运作并对社群负责具有重要作用。采纳这项行动不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并且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负面影响。

          该决议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2. 对重审请求 17-3 的考量

      董事会治理委员会和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主席克里斯·狄思潘介绍了该议程事项,并要求陈述利益冲突。贝基·伯尔和乔治·萨多夫斯基指出潜在利益冲突并对决议投弃权票。

      艾米·斯塔索斯向董事会提供了关于重审请求 17-3 的背景概述,并强调该请求涉及到 ICANN 组织对关于新 gTLD 社群优先评估流程审核的文件请求的回应。该请求根据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提出。艾米还报告称,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充分评估了重审请求,建议董事会拒绝该请求,因为 ICANN 组织在评估请求人的文件请求时遵循了 DIDP 流程。

      艾米报告称,重审请求已根据新程序发送给了监察官,但监察官回避了该事项。讨论后,董事会决定采取以下举措:

      鉴于 dotgay LLC(请求人)提交了重审请求 17-3(请求 17-3),质疑 ICANN 组织对请求人的文件请求的回应,该请求根据 ICANN 的记录信息披露政策提出,与社群优先评估 (CPE) 流程审核有关。

      鉴于董事会治理委员会4先前确定了请求 17-3 已根据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j) 和 (k) 款充分陈述并发送至监察官供其审核和考量。

      鉴于监察官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l)(iii) 款的规定回避该事项。

      鉴于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已仔细考量了请求 17-3 的益处以及所有相关的资料,并建议拒绝请求 17-3,其依据是请求 17-3 没有提出适当的重审依据,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鉴于董事会仔细考量了请求人对 BAMC 关于请求 17-3 的建议的反驳,并认为这些反驳无法为重审提供其他论据或证据支持。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09 号决议:董事会采纳关于请求 17-3 的 BAMC 建议 [PDF, 111 KB]。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7.09.23.09 号决议。贝基·伯尔和乔治·萨多夫斯基对此决议投弃权票。决议通过。

      第 2017.09.23.09 号决议的理由

      1. 摘要

        请求人提交了关于 .GAY 的社群申请,该字符串被置于包含其他 .GAY 申请的字符争用集中。请求人受邀并实际参加了 CPE,但是并未胜诉。2015 年 10 月 22 日,请求人请求对 CPE 报告进行重审(重审 15-21)。2016 年 2 月 1 日,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拒绝了请求 15-21。52016 年 2 月 17 日,请求人提交了另一项重审请求(请求 16-3),请求对 BGC 做出的关于请求 15-21(与 CPE 报告有关)的裁决进行重审。

        2016 年 9 月 17 日,ICANN 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对 ICANN 组织与 CPE 提供商之间的互动流程进行审核(CPE 流程审核)。BGC 稍后确定,CPE 流程审核还应包括:(1) 评估 CPE 小组形成决策所采用的研究过程;(2) 汇编 CPE 提供商在评估时依赖的参考材料,这些评估是有关 CPE 的未决重审请求的主题。在完成 CPE 流程审核之前,BGC 还搁置了与 CPE 相关的八项未决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6-3。

        2017 年 5 月 18 日,请求人根据 ICANN 组织的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提交了一项请求,希望获得与 CPE 流程审核相关的 13 个类别的文件和信息(DIDP 请求),请求人已经在先前的 DIDP 请求中提出了有关其中一些文件和信息的请求。(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E — DIDP 请求 [PDF, 716 KB]。)2017 年 6 月 18 日,ICANN 组织回应了 DIDP 请求(DIDP 回应)并解释道,除了某些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文件外,回应 13 个类别的其中八个类别(第 4-7 和 9-12 项)的其余所有文件都已经发布。(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F — DIDP 回应 [PDF, 85 KB]。)DIDP 回应确定并提供了这些公开发布的回应文件的超链接。(参见内容同上。)DIDP 回应进一步解释道,回应第 1-3、8 和 13 项的文件以及回应第 9 项的某些文件都需要遵守不披露条件,不适合进行披露。(参见内容同上。)此外,DIDP 回应解释称,ICANN 组织评估了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文件,以确定披露这些文件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披露可能带来的危害,并确定在任何情况下,披露信息的公共利益均小于披露文件所带来的危害。(参见内容同上。

        请求人主张有必要重审 ICANN 的 DIDP 回应,因为 ICANN 组织确定不制定回应第 1-3、8、9 和 13 项的某些文件,这违反了 ICANN 核心价值观以及 DIDP 和章程中确定的关于无差别对待和透明度的政策。(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A 和 B — 请求 17-3 [PDF, 507 KB],第 3 条,第 3 页。)

        BAMC 考虑了请求 17-3 以及所有相关资料,并建议董事会拒绝请求 17-3,因为该请求没有提出适当的重审依据,具体理由列于关于重审请求 17-3 的 BAMC 建议 [PDF, 111 KB](BAMC 建议)中,该建议已经获得考量并纳入此决议。(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D — BAMC 建议 [PDF, 111 KB]。)

        2017 年 9 月 8 日,请求人根据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1) 款提交了关于 BAMC 建议的反驳(反驳)。(参见参考资料附件 G — 反驳 [PDF, 251 KB]。)请求人声称:(1) 对于如何运用不披露条件来确定 ICANN 组织认定为不适合披露的文件,"ICANN 和 BAMC 都没有提供任何解释";(2) ICANN 组织错误地应用了 DIDP 的规定,如果披露信息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损害,则允许 ICANN 披露需要遵守不披露条件的信息;(3) "在拒绝 DIDP 请求时,ICANN 消除了[获取关于 CPE 流程审核的信息]的可能性,明确违反了自身所述的承诺和核心价值观"。(同上,第 2 款。)

      2. 事实

        完整的事实背景在 BAMC 建议 [PDF, 111 KB] 中列出,该建议已由董事会审核和考量,并纳入此决议。

        2017 年 8 月 23 日,BAMC 建议拒绝请求 17-3,其依据是请求 17-3 没有提出适当的重审依据,具体原因列于 BAMC 建议 [PDF, 111 KB] 中,该 BAMC 建议已纳入此决议。

        2017 年 9 月 8 日,请求人根据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1) 款提交了针对 BAMC 建议的反驳,董事会也已审核并考量该反驳。

      3. 问题

        要重审的问题是6

        • ICANN 组织是否遵守既定的 ICANN 政策回应 DIDP 请求。
        • ICANN 组织是否遵守其核心价值观、使命和承诺。
      4. 评估重审请求的适用标准

        ICANN 章程第 4 条第 4.2(a) 和 (c) 款的相关部分规定,如果受到以下因素的不利影响,任何实体都可以提交"重审或审核 ICANN 行动或不作为"的请求:

        1.  一项或多项董事会或工作人员行动或不作为违反 ICANN 的使命、承诺、核心价值观和/或既定 ICANN 政策;
        2. 在董事会或工作人员所采取或拒绝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中,没有考虑到某些重要信息,但以下情况例外:请求人本应在采取行动或拒绝采取行动时,将某些信息提交给董事会或工作人员进行考虑,但实际上并没有提交;或
        3. 董事会或工作人员在依赖错误或不准确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采取的一项或多项行动或不作为。

        (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第 4.2(a) 和 (c) 款。)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k) 款的规定,如果 BAMC 确定该请求的理由充分,请求将被提交给监察官,供其审核和考量。(参见内容同上,第 4.2(l) 款。)如果监察官回避此问题,则 BAMC 应在没有监察官参与的情况下审核请求,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参见内容同上,第 4.2(l)(iii) 款。)请求人可以针对 BAMC 的建议提出反驳,前提是反驳:(i)"仅限于反驳或针对 BGC 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且 (ii) 不得提供新的证据支持请求人在原重审请求中提供的论据,这些证据本应由请求人在最初提交重审请求时提供。"(参见内容同上,第 4.2(q) 款。)如果 BAMC 建议且董事会确定,提出请求的一方不满足章程中规定的重审标准,则拒绝重审 ICANN 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是适当的。(参见内容同上,第 4.2(e)(vi)、(q) 和 (r) 款。)

      5. 分析和理由

        董事会审核并全面考量了请求 17-3 以及包括 BAMC 建议在内的所有相关材料。董事会认为,BAMC 建议 [PDF, 111 KB] 中的分析是合理的,该建议已纳入此决议。董事会还考量了请求人对 BAMC 建议的反驳。董事会认为,反驳并未提出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1. ICANN 组织在回应 DIDP 请求时遵守现有政策与程序。

          BAMC 认为对 DIDP 回应符合适用政策与程序,且董事会也同意这一点。(BAMC 建议 [PDF, 111 KB],第 22 页。)在回应根据 DIDP 提交的文件索要请求时,ICANN 组织遵守"ICANN 记录信息披露政策 (DIDP) 请求的回应流程"(下称"DIDP 回应流程")。(参见"DIDP 回应流程"[PDF, 59 KB]。)DIDP 回应流程规定,"在收到 DIDP 请求后,ICANN 工作人员应对请求执行审核,并确定索要的记录信息...,与...相关工作人员面谈,并彻底搜索可回应 DIDP 请求的文件。"(参见内容同上。)对收集的文件进行回应性审核后,还应审核确定这些识别为可回应该请求的文件是否适用 DIDP 网页上所列的任何不披露条件,网址: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如果适用,则应执行进一步审核,以确定在特殊情况下,披露这些记录信息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披露信息可能带来的危害。(参见"DIDP 回应流程"[PDF, 59 KB]。)

          根据 DIDP 回应流程,DIDP 回应确定了回应 13 个项目的其中九个项目的记录信息。对于第 4-7、9-12 个项目,ICANN 组织确定大多数回应记录信息已经发布在 ICANN 网站上。尽管 DIDP 并未要求 ICANN 组织回应寻求已经公开发布的信息的请求,但是 ICANN 组织确定并提供了 18 个公开发布的文件类别的超链接,这些文件包含了回应第 4-7、9-12 个项目的信息。(参见"DIDP 回应"[PDF, 85 KB],第 4-7 页。)DIDP 回应还解释了回应第 9 个项目的文件以及回应第 1-3、8 和 13 个项目的文件都需遵守某些确定的不披露条件。对联合 DIDP 请求的回应进一步解释称,ICANN 组织按照规定评估了适用不披露条件的文件,并确定在任何情况下,披露信息的公共利益均小于披露文件所带来的危害。(同上,第 7 款。)

          请求人指出有必要进行重审,因为 ICANN 组织确定不制定回应第 1-3、8、9 和 13 项的某些文件,这违反了 ICANN 核心价值观以及 DIDP 和章程中确定的关于无差别对待和透明度的政策。(请求 17-3 [PDF, 507 Kb],第 3 条,第 3 页。)此外,请求人指出,ICANN 组织关于指定不披露条件的适用性的裁定需要重审,因为"ICANN 没有声明涉及各项文件请求的令人信服的不披露理由,而其政策要求这样做"。(同上。第 6 条,第 6 页。)

          BAMC 确定,不支持请求人的立场,因为 ICANN 组织在回应 DIDP 请求的过程中的确遵循了既定政策和程序,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同。(参见"BAMC 建议"[PDF, 111 KB],第16-22 页。)请求人并未主张 DIDP 回应流程违背了 DIDP 回应流程,也没有提供任何信息来表明 ICANN 组织的回应如何违反了 ICANN 的使命、承诺或核心价值观。(参见内容同上。)BAMC 进一步总结道,ICANN 组织的确确定了各种不披露情况下的令人信服的理由,这些情况已经在 DIDP 中预先定义;ICANN 确定的不披露条件通过定义设定了不披露材料的令人信服的理由,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同。没有政策或程序要求 ICANN 组织提供额外的不披露理由。(参见内容同上,第 20 -21 条。)

        2. 请求人对 ICANN 承诺和核心价值观的未获支持的引述并不能够支持对 DIDP 回应的重审。

          请求人指出,ICANN 组织在 DIDP 回应中违反了以下承诺和核心价值观:ICANN 章程第 1 条第 1.2(a)、第 1.2(a)(v) 和第 1.2(a)(vi) 款,以及第 3 条第 3.1 款。(参见"请求 17-3"[PDF, 507 KB],第 6 条,第 5 页。)但是,正如 BAMC 在总结中指出的,请求人没有解释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观如何与请求 17-3 的 DIDP 回应相关,或者 ICANN 组织如何违反这些承诺和核心价值观,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参见"BAMC 建议"[PDF, 111 KB],第21-22 页。)因此,请求人没有通过其承诺和核心价值观列表为重审确立根据。

        3. 反驳并未提出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董事会还考量了请求人的反驳,并认为请求人没有提出其他任何支持重审的论据或事实。

          反驳指出:(1) 对于如何运用不披露条件来确定 ICANN 组织认定为不适合披露的文件,"ICANN 和 BAMC 都没有提供任何解释";(2) ICANN 组织错误地应用了 DIDP 的规定,如果披露信息带来的公共利益大于损害,则允许 ICANN 披露需要遵守不披露条件的信息;(3) "在拒绝 DIDP 请求时,ICANN 消除了[获取关于 CPE 流程审核的信息]的可能性,明确违反了自身所述的承诺和核心价值观"。(反驳 [PDF, 251 KB],第 5 页。)

          对于第一点,董事会考虑了请求 17-3、BAMC 的建议和反驳,认为 BAMC 已经解释了不披露条件是如何应用于 ICANN 组织认定为不适合披露的文件的。具体而言,BAMC 解释道,所请求的材料包含了专有和保密信息,以及可能在 CPE 流程审核方面损害 ICANN 组织和 FTI 审议和决策流程完整性的资料。(参见"BAMC 建议"[PDF, 111 KB],第19-21 页。)

          对于请求人提出的多项 ICANN 承诺和核心价值观要求 ICANN 组织披露请求的材料(即使这些材料需遵守不披露条件),董事会认为请求人的立场不应获得支持。虽然请求人指出,"ICANN 组织在拒绝[请求人]的信息请求时没有遵循其对开放性和透明度的承诺",但请求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其观点。(反驳 [PDF, 251 KB],第 4 页。)董事会指出,DIDP 为 ICANN 组织提供酌情决定权,以确定"在特定情况下,披露记录信息的公共利益是否大于此等披露可能造成的损害。此外,如果 ICANN 确定披露信息的危害大于其带来的公共利益,ICANN 保留在上文未指定的条件下拒绝披露信息的权利。"(DIDP 网页: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didp-2012-02-25-en。)

          如 DIDP 回应中所解释的,ICANN 组织评估了需遵守不披露条件的文件,以确定披露文件的公共利益(包括透明度和公平问题)是否大于披露可能带来的危害,并得出结论认为,不能将公共利益作为在这些情况下披露信息所带来危害的正当理由。(参见"DIDP 回应"[PDF, 85 KB],第 7 页。)请求人认为,ICANN 应该以不同的方式行使其酌情决定权,但这不是重审的依据。此外,就透明度而言,正如亚马逊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小组案的专家组在今年早些时候指出的:

          尽管 ICANN 的透明度承诺有此要求,但 ICANN 章程及其发布实践都承认,在某些情况下,非公开信息(例如,与 ICANN 审议流程相关的内部工作人员沟通...)可能包含应适当保护不被披露的信息。

          Amazon EU S.A.R.L. 诉 ICANN 案,ICDR 案例号:01-16-000-7056,程序令 [2017 年 6 月 7 日],第 3 页。)

          请求人还认为,ICANN 组织"阻断了获取有关 CPE 流程审核的信息的可能性,这明显违背其透明度承诺与核心价值。"(反驳,第 5 页。)董事会称,BGC 和 ICANN 组织对 CPE 流程审核进行了多次更新,包括 2017 年 9 月 1 日的更新。(https://www.icann.org/news/announcement-2017-09-01-en。)此外,正如 2017 年 9 月 1 日的更新所述,CPE 流程审核仍在进行。FTI 完成审核时,将向 ICANN 社群(包括请求人)提供额外的信息。7

          此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必须确保 ICANN 在履行使命时,负责确保社群依照企业设立章程、ICANN 章程及其他现有程序运作,这可以通过制定适当的流程实现,通过该流程,任何在很大程度上受 ICANN 董事会或工作人员的行动影响的个人或实体都可以要求对董事会所采取的行动或不作为进行重审。采纳 BAMC 的建议不会对 ICANN 产生财务影响,并且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项决议体现了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3. 信息透明度倡议

      罗恩·达席尔瓦介绍了该议程事项,并与董事会进行了有关信息透明度倡议的讨论。罗恩报告称,由于该计划的规模、范围和成本,董事会一直在参与该项目以履行其监督职责。

      里纳利亚·阿卜杜尔·拉辛表达了她对该项目的支持。她指出,该项目对 ICANN 社群各个部分(包括董事会、社群和组织)将来的正常运作都是有必要的。里纳利亚指出,应该向社群更清楚地说明该项目的预计成本,并对决议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董事会的其他成员也表达了对该项目的支持,并承认董事会在去年开展了有关该项目的广泛讨论。

      拉姆·莫罕指出,信息透明度倡议项目是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和董事会财务委员会讨论的主题。拉姆针对该倡议的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或有事项发表了意见。他强调称,从安全、稳定与弹性角度来看,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强烈认为应该采取分阶段的方法来执行该项目,以便在实施期间出现重大问题时能够进行回滚。拉姆建议道,在部署新的软件和基础设施时,ICANN 组织应该重点关注技术漏洞,特别考虑最终用户和他们可能采取的各种行动的安全后果。

      谢林·查拉比建议道,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应从运营资金而非储备资金中为该项目划拨资金。谢林建议为将来的项目采取这种做法,因为这种方法是在财务上对运营负责的良好示例。

      讨论后,董事会决定采取以下举措:

      鉴于 ICANN 组织确定需要由供应商来实施信息透明度倡议。

      鉴于在收到 ICANN 组织关于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已确定需求和建议解决方案的信息后,董事会遵循了 6 步流程来协助董事会评估并批准建议的信息透明度倡议,并在批准之后允许其对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实施进行监督。

      鉴于在 2017 年 8 月 17 日的会议中,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审核了信息透明度倡议(特别是财务和风险信息),董事会财务委员会要求对其收到的信息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记录。

      鉴于董事会风险委员会成员出席了 2017 年 8 月 17 日会议,从风险管理角度审核了所提供的风险信息且对继续实施信息透明度倡议无异议。

      鉴于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执行有关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合同(见本文件参考资料),并根据这些合同支付所需款项。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10 号决议:董事会授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执行有关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合同(见本文件参考资料),并根据这些合同支付所需款项。

      第 2017.09.23.11 号决议:出于协商目的,该决议中的具体条款应按照 ICANN 章程第 III 条第 5.2 款的规定进行保密,保密期截至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认为可以发布保密信息为止。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7.09.23.10 – 2017.09.23.11 号决议。决议通过。

      第 2017.09.23.10 – 2017.09.23.11 号决议的理由

      数千条无条理的公共内容分布在 38 个不同的公共 ICANN 和 SO/AC 网站上,其中累积着宝贵的 ICANN 信息。这些内容以每年 25-30% 的速度持续增长。ICANN 组织目前通过多个不关联的平台来展示这些内容,这些平台具有各种不可扩展、可能易受攻击且不再适合用途的基础技术。

      ICANN 对问责制和透明度做出了承诺,以六种联合国官方语言提供最新和易于查找的信息,但是 ICANN 组织没有实施整合系统或流程以高效地创建、治理、存储和管理内容。

      信息透明度倡议将允许 ICANN 组织:

      • 创建整合的持续运营流程,以治理、保存、组织和保护 ICANN 的公共内容。
      • 通过一致的多语言标签、功能性信息架构和强制执行的工作流程,构建内容治理基础。
      • 通过新的文件管理系统执行此项治理,这是针对 ICANN 生态系统治理的内容基础。
      • 部署新的工作流程和过程,以确保一致的多语言分类标准,从而提高内容可查找性和多方面的搜索能力。
      • 通过新的内容管理系统向社群展示这一经改进的多语言内容和搜索,该系统将作为 ICANN 外部网站资产的支柱。
      • 建立适应未来和内容不可知的技术格局。
      • 升级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从而通过提高多语言内容的可查找性和可访问性来更好地为我们的全球社群服务。

      信息透明度倡议旨在改进三个主要方面:ICANN 组织的内部和外部内容治理,其所有六种联合国语言的公共内容可查找性,以及关于整个 ICANN 生态系统(社群、董事会、组织)的技术基础。

      ICANN 组织对与信息透明度倡议相关的成本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这个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且具有成本效益。并且,董事会遵循了 6 步流程,以便利用董事会成员与该项目范围相关的专业知识对信息透明度倡议进行全面评估。这些步骤包括:(i) 董事会确定了其要求和问题;(ii) ICANN 组织针对董事会的问题准备回答;(iii) 一组相关的董事会成员签署项目计划;(iv) 董事会财务委员会签署项目成本和资金文件,董事会风险委员会评估项目的风险和组织的计划以缓解风险;(v) 董事会对信息透明度倡议做出最终决策;(vi) 相关董事会成员(或由其他董事会成员托付的董事会成员)对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实施进行监督。

      为促成上述第 (iii) 步,一组董事会成员(包括一些来自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和风险委员会的成员)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人员共聚一堂,与 ICANN 组织进行沟通,以评估信息透明度倡议项目计划。然而,董事会正在考虑成立一个董事会技术委员会,一旦成立,该委员会将对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实施进行监督(如上文 (vi) 所述)。

      董事会审核了 ICANN 组织提出的批准信息透明度倡议的建议,董事会财务委员会提出的与信息透明度倡议相关的订约和付款授权的建议,以及董事会风险委员会没有反对信息透明度倡议这一事实。

      此时做出这项决定符合公共利益,因为它将增强和改善公众对 ICANN 组织为支持 ICANN 的使命而提供的数据的访问和可查找性。实施信息透明度倡议会对 ICANN 产生财政影响。成本预计为 630 万美元加 30% 的意外开支。2018 财年的项目成本将由 2018 财年预算的运营成本、2018 财年预算的意外开支和额外的 2018 财年储蓄/净超额提供。2019-2022 财年针对信息透明度倡议的运营开支将包含在这些年度预算中。该行动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直接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4. 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章程修订以及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技术委员会首版章程

      克里斯·狄思潘介绍了该议程事项,并与董事会共同讨论了对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章程的拟议修订。在进行这些修订时有必要将新成立的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纳入考虑。

      董事会还考虑了新成立的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和董事会技术委员会的首版章程。拉姆·莫罕指出,能够担任董事会技术委员会成员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上限已经因董事会成员的意见而被撤销。

      讨论后,董事会决定采取以下举措:

      鉴于在 2008 年董事会让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负责审议重审请求,且该工作之前由董事会的独立委员会负责。

      鉴于 BGC 建议,可以成立专门负责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的董事会委员会,以加强 BGC 的绩效,如果董事会认为适当,可让 BGC 专注于核心治理活动,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鉴于根据章程中针对基本章程修正案规定的流程,章程修正案将 BGC 的重审职责移交给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的这项重新指派于 2017 年 7 月 22 日开始生效。

      鉴于董事会先前规定,BGC 在制定新 BAMC 章程和修改 BGC 章程时,应适当考虑在针对基本章程修订的公众意见征询流程中提出的章程问题。

      鉴于 BGC 建议董事会批准随附的 BAMC 首版章程 [PDF, 330 KB],该章程符合 BAMC 和章程修正案的目的,且适当纳入了关于基本章程修订的公共评议期收到的建议。

      鉴于 BGC 建议董事会批准随附的 BGC 章程修正案 [PDF, 222 KB],该章程的目的和职责章节进行了修改以符合章程修正案和 BAMC 章程,且适当纳入了关于基本章程修订的公共评议期收到的建议。

      鉴于 BGC 还建议董事会在对董事会委员会章程的某些规定实施标准化的过程中批准 BGC 章程修正案。

      鉴于董事会进一步确定,应成立一个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会技术委员会 (BTC)),帮助 ICANN 董事会监督必要的技术工作,以履行 ICANN 确保互联网唯一标识符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这一使命。

      将于 BGC 已建议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技术委员会首版章程 [PDF, 56 KB]。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12 号决议:董事会特此批准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章程 [PDF, 330 KB]。

      第 2017.09.23.13 号决议:董事会特此批准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PDF, 222 KB]。

      第 2017.09.23.14 号决议:董事会特此批准董事会技术委员会章程 [PDF, 56 KB]。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7.09.23.12 – 2017.09.23.14 号决议。决议通过。

      第 2017.09.23.12 – 2017.09.23.14 号决议的理由

      根据治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董事会正在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委员会章程为最新版本并体现组织当前的需求。

      过去几年来,董事会向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委派的与重审请求相关的工作呈指数增长,特别是与新 gTLD 项目相关的重审工作。由于重审请求工作量加大,BGC 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专注于重审请求,以致于无足够时间顾及其他治理职责。鉴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章程扩大了重审流程及 ICANN 其他问责机制的范围,因此预期提交的问责机制(包括重审请求)的数量和复杂性可能有所增加,BGC 在重审请求方面的工作量不太可能减轻。

      BGC 承担了多项职责,其中包括"定期审核董事会委员会的章程(包括其自身的章程)并与董事会委员会的成员合作,为董事会提供任何章程调整建议(如认为可取)。"(BGC 章程第 I.A 条,参见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charter-06-2012-02-25-en)。在此职责方面,BGC 建议改进其自身的绩效并重点关注核心治理活动,将重审职责应移交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专门负责监督 ICANN 问责机制的新委员会,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2017 年 2 月 3 日,ICANN 董事会指示启动基本章程修订流程,以便 ICANN 社群与董事会一道考量这些变更。

      根据章程中针对基本章程修订案规定的流程,章程修正案将 BGC 的重审职责移交给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的这项重新指派于 2017 年 7 月 22 日开始生效。

      相应地,BGC 建议董事会批准 BAMC 首版章程,以符合 BAMC 和章程修正案的目的,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BGC 进一步建议董事会批准BGC 章程修正案,该章程的目的和职责章节进行了修改以符合章程修正案和 BAMC 章程,且适当纳入了关于基本章程修订的公共评议期收到的建议,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此外,BGC 还建议董事会在对董事会委员会章程的某些规定实施标准化的过程中批准 BGC 章程修正案,且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董事会先前规定,BGC 在制定新 BAMC 章程和修改 BGC 章程时,应适当考虑在针对基本章程修订的公众意见征询流程中提出的章程问题。(参见第 2017.05.18.06 号决议。)董事会指出,BAMC 章程和 BGC 章程修正案适当纳入了在针对基本章程修订的公共评议期收到的章程问题。

      董事会进一步确定,应成立一个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会技术委员会 (BTC)),帮助 ICANN 董事会监督必要的技术工作,以履行 ICANN 确保互联网唯一标识符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这一使命。BGC 建议董事会批准 BTC 首版章程,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此项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因为这对于确保董事会拥有被适当赋予职责的必要的委员会而言十分重要,从而确保对 ICANN 组织进行监督(如果董事会认为适当)。拟议章程变更不会在财务方面对 ICANN 的战略规划和运营规划产生直接影响或不良后果。

      采取此行动不会产生与 DNS 相关的任何安全、稳定或弹性问题。

    5. 对 Amazon EU S.à.r.l.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案最终声明考量

      史蒂夫·克罗克介绍了该议程事项,并要求陈述利益冲突。贝基·伯尔和乔治·萨多夫斯基指出潜在利益冲突并对决议投弃权票。

      艾米·斯塔索斯向董事会概述了关于在 .AMAZON 及其中文和日文字符域名的新 gTLD 申请中亚马逊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案最终声明的背景情况。艾米报告称,2016 年 10 月 1 日前,根据章程开展了 IRP。她还指出,亚马逊最近向 ICANN 董事会和 ICANN 组织发送了一封信函,解释了亚马逊请 GAC 提供机会让其在 ICANN60 的 GAC 会议上陈述立场。

      董事会讨论了是否要求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审核并考量 IRP 小组的建议,即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亚马逊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亚马逊的申请",为董事会提供选择方案来考量如何处理小组的建议。讨论后,董事会决定采取以下举措:

      鉴于 Amazon EU S.à.r.l.(下称"亚马逊")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 (IRP) 案的最终声明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发布。

      鉴于 IRP 小组声明"亚马逊为胜诉方",且 ICANN"应赔偿亚马逊总计 US$163,045.51"。(最终声明第 126 段。)

      鉴于小组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亚马逊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亚马逊的申请"。(最终声明第 125 段。)

      鉴于根据现行章程第 IV 条第 3.21 款的规定,董事会已考虑最终声明。

      兹此发布第 2017.09.23.15 号决议:董事会批准小组公布以下内容:(i) 亚马逊在 Amazon EU S.à.r.l. 诉 ICANN IRP 案中是胜诉方;(ii) ICANN"应赔偿亚马逊总计 US$163,045.51"。

      第 2017.09.23.16 号决议:董事会指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其指定人员采取所有必要措施,赔偿亚马逊总计 US$163,045.51 的费用,以支持小组的最终声明。

      第 2017.09.23.17 号决议:需要对小组不具约束性的建议进行进一步考量,即小组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亚马逊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亚马逊的申请"。

      第 2017.09.23.18 号决议:董事会要求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审核并考量小组的建议,即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亚马逊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亚马逊的申请",为董事会提供选择方案来考量如何处理小组的建议。

      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会成员一致投票赞成第 2017.09.23.15 – 2017.09.23.18 号决议。贝基·伯尔和乔治·萨多夫斯基对决议投弃权票。决议通过。

      第 2017.09.23.15 – 2017.09.23.18 号决议的理由

      Amazon EU S.à.r.l.(下称"亚马逊")发起独立审核流程 (IRP) 诉讼,质疑新 gTLD 项目委员会 (NGPC) 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做出的决议,即接受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 的共识性建议,不继续处理有关 .AMAZON 及其中文和日文字符域名的三项亚马逊申请。(第 2014.05.14.NG03 号决议,参见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new-gtld-2014-05-14-en#2.b。)

      亚马逊申请了 .AMAZON 及其同等中文和日文域名(下称"亚马逊申请"),申请通过了初始评估(参见 https://newgtlds.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ier/bqe3so7p3lu2ia8ouwp7eph9/ie-1-1315-58086-en.pdf [PDF, 46 KB])。包括巴西和秘鲁在内的多个南美国家通过 GAC 提出了关于亚马逊申请的担忧。《申请人指导手册》允许 GAC 提供 GAC 早期预警,这是通知申请人"一个或多个政府认为申请具有潜在敏感性或问题"。在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和圭亚那政府的支持下,巴西和秘鲁政府通过 GAC 提交了提前警告通知,相关政府在通知中指出:"若向私营公司授予这一特殊 gTLD 的专有权,则将无法将此域名用于与保护、推广亚马逊生物群落以及与提高人们对相关问题认识有关的公共利益事业。同时还会阻碍利用此域名将与该地区居民相关的网页集中起来。"(提前警告,参见 https://gacweb.icann.org/display/gacweb/GAC+Early+Warnings?preview=/27131927/27197938/Amazon-BR-PE-58086.pdf [PDF, 79 KB]。)

      GAC 在北京公报(2013 年 4 月)中表明其需要进一步考量亚马逊申请后,其在德班公报(2013 年 7 月 18 日)中向 ICANN 董事会提出了共识性建议(下称"GAC 建议"),即亚马逊申请不应继续(https://gacweb.icann.org/display/GACADV/2013-07-18-Obj-Amazon)。根据新 gTLD 项目的规定,申请人有机会回应 GAC 建议。亚马逊针对北京公报和德班公报做出了回应,指出在德班公报中,GAC 建议"与国际法不符,会产生与 ICANN 治理文件直接冲突的歧视性影响,违背了多年来 AGB 中实施的通过国际共识达成的政策建议"。(亚马逊针对 GAC 德班公报做出的回应,参见 https://newgtlds.icann.org/sites/default/files/applicants/03sep13/gac-advice-response-1-1315-58086-en.pdf [PDF, 6.11 MB]。)仔细考虑亚马逊的回应后,ICANN 针对亚马逊提出的关于国家法的异议委托一位独立第三方专家,"就针对新 gTLD .amazon 的保留提出的各种反对意见的合理依据提供意见"(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correspondence/crocker-to-dryden-07apr14-en.pdf [PDF, 736 KB])。专家得出的结论认为,ICANN 可以在其流程中接受或者拒绝亚马逊申请,这两种做法都是符合国际法的。

      2014 年 5 月 14 日,NGPC 接受了 GAC 建议,并指示 ICANN 不继续处理亚马逊申请。(第 2014.05.14.NG03 号决议,参见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board-material/resolutions-new-gtld-2014-05-14-en#2.b。)在其审议中,NGPC 考虑了各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GAC 早期预警、亚马逊对 GAC 建议的回应、各方针对该问题的往来通信,以及 ICANN 委托进行的专家分析。NGPC 的决定不会影响亚马逊和 GAC 成员为就相关问题展开对话而作出的持续努力。

      2016 年 3 月 1 日,亚马逊提交了对 2014.05.14.NG03 号 ICANN 董事会决议进行独立审核的请求,该决议指示不应继续处理亚马逊申请。

      2017 年 7 月 11 日,IRP 小组(下称"小组")在亚马逊与 ICANN 的 IRP 中发布了其最终声明 (https://www.icann.org/en/system/files/files/irp-gcc-final-declaration-24oct16-en.pdf [PDF, 2.52 MB])。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概述如下,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访问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cc-v-icann-2014-12-06-en

      在一项 2-1 决定中,小组宣布亚马逊为胜诉方,并声称"董事会通过 NGPC 所采取的行动不符合企业设立章程、ICANN 章程和《申请人指导手册》,因为 NGPC […]完全尊重 [GAC] 关于其建议是否具备有依据的公共政策理由的共识性建议,因此没有履行其职责,没有独立评估和决定是否存在有效且以绩效为基础的公共政策利益支持 GAC 的共识性建议"。(最终声明第 2 段。)小组进一步声称"ICANN 应承担此 IRP 的费用以及 IRP 提供商的费用",并且"应补偿亚马逊 $163,045.51 美元。"(最终声明第 126 段。)

      此外,小组建议董事会"立即重新评估亚马逊的申请"并"进行客观独立的判断,确定是否存在有根据且基于绩效的公共政策理由来拒绝亚马逊的申请"。如果董事会决定亚马逊申请不应继续,小组表示"董事会应解释支持该决定的原因","仅 GAC 共识性建议无法代替董事会通过合理分析作出的独立且客观的决定"。(最终声明第 125 段。)或者,如果董事会决定亚马逊申请应继续,小组建议 ICANN"在发布此最终声明后六十 (60) 天内"与 GAC"会面协商"。(最终声明第 125 段。)

      在得出结论的过程中,小组表示,"基于此 IRP 的事实,适用于 GAC 的程序公正性义务至少应要求 GAC 允许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发表书面声明或意见,之后再决定是否发布共识性建议反对申请;董事会有义务确保作为 ICANN 选区机构的 GAC 具备相关程序并遵循这些程序"。(最终声明第 94 段。)

      小组进一步认为,"尽管无需提供任何原因或理由,但 GAC 共识性建议必须基于有依据的公共利益问题,且此公共利益依据必须通过或者可以通过完整的记录在 NGPC 前确定"。(最终声明第 103 段。)小组称,"NGPC 尊重 GAC 关于存在有效公共政策问题的共识性建议,这样一来,NGPC 便没有履行其在 ICANN 治理文件下的义务,没有就是否允许继续申请做出客观独立且基于绩效的决定"。小组进一步表示,"NGPC 没有独立地评估和阐明 GAC 建议存在有依据的公共政策理由,这实际上为 GAC 共识性建议创造了一个结论性或不容置疑的推定"。(最终声明第 116 段。)

      持有异议的 IRP 小组成员不同意大多数意见,即不同意依赖于 GAC 未能向亚马逊提供向 GAC 陈述的机会(他认为,审核 GAC 流程超出了 IRP 的范围)。他还不同意大多数人的决定,即 NGPC 接受将 GAC 作为无可反驳的假设而不仅仅是强有力的假设,因为他认为 NGPC 的确适当地分析了 GAC 建议。尽管如此,持异议的小组成员同意最终结果,因为他认为亚马逊反驳了 GAC 建议创立的强有力的假设,但是 NGPC 没有为"仍然不应继续处理亚马逊申请"这一结论提供"有根据的"依据。

      董事会感谢双方以真诚善意的方式参与 IRP,接受并认可由中立第三方小组得出的结论,即亚马逊是胜诉方,ICANN 应该向亚马逊赔偿其在 IRP 中支出的费用。因此,董事会批准这项关于不延迟地向亚马逊赔偿其在 IRP 中支出的费用的决议,同时董事会继续考虑小组关于后续步骤的建议和/或额外选择。

      董事会认可这项决议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其会认真对待所有 ICANN 问责机制的结果,这可以通过成立新的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和将小组的建议提交至 BAMC 得到进一步证明。

      董事会的决议考虑并平衡了解决未决 gTLD 争议、遵重 ICANN 问责机制、遵守《申请人指导手册》(该手册由社群通过多年努力而制定)中规定的政策和程序等目标,符合公共利益。

      采纳这项决议预计会对 ICANN 组织产生直接财务影响,数额为小组声称 ICANN 应向胜诉方赔偿的金额。对小组的建议进行进一步审核和分析不会对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弹性产生任何直接影响。

      这属于组织管理职能,无需征询公众意见。

    6. 对海湾合作委员会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案最终声明的进一步考量

      史蒂夫·克罗克介绍了该议程事项,董事会讨论了海湾合作委员会 (GCC) 诉 ICANN 独立审核流程 (IRP) 案中发布的最终声明的各个方面,确定需要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进一步考量和审议小组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因此,未达成任何决议。

    7. 其他事务

      马腾·博特曼 (Maarten Botterman) 强调了董事会在其关于董事会决议的工作坊会议期间开展的讨论。他指出,董事会表达了其有意在将来的董事会决议中纳入关于拟议行动如何与 ICANN 的使命相关的分析。

    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1 对于非 PDP ccNSO 工作组,参见 https://ccnso.icann.org/workinggroups;对于有关"ccTLD 停用"的 PDP,参见 https://ccnso.icann.org/workinggroups/pdp-retirement.htm

2 2017 年 7 月 22 日之前,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被赋予一项任务,即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参见 ICANN 章程,2016 年 10 月 1 日,第 4 条第 4.2(e) 款(网址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6-09-30-en - article4)。因此,BGC 审核了请求 17-2,以确定其是否充分陈述,这项工作的开展时间是 2017 年 7 月 7 日。2017 年 7 月 22 日,虽然请求 17-2 仍然未决,但章程修正案开始生效,且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现在被指派承担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的工作。参见 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 第 4.2(e) 款,载于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overnance/bylaws-en/#article4。自那时起,BAMC 就负责审核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7-2。

3 如 BAMC 所述,请求人(通过勾选重审请求表格中相应的选框)指出请求 17-2 旨在寻求对工作人员和董事会行动或不作为进行重审。但是,对于略微提及的在 CPE 流程审核中向 CPE 小组请求材料一事,请求人表示"BGC 有义务根据章程披露这些材料但是没有披露",请求人没有对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提出进一步的论证。请求人也没有要求 ICANN 组织采取任何与此问题相关的行动。相反,请求人重点关注的是"ICANN 工作人员"对请求人 DIDP 请求的回应。相应地,BAMC 将请求 17-2 解读为寻求重审 ICANN 组织对请求人 DIDP 请求的回应,而不是重审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参见"BAMC 建议"[PDF, 123 KB],第 9 页。)

4 2017 年 7 月 22 日之前,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BGC) 被赋予一项任务,即根据章程第 4 条第 4.2 款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参见 ICANN 章程,2016 年 10 月 1 日,第 4 条第 4.2(e) 款(网址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6-09-30-en - article4)。因此,BGC 审核了请求 17-3,以确定其是否充分陈述,这项工作的开展时间是 2017 年 7 月 19 日。2017 年 7 月 22 日,虽然请求 17-3 仍然未决,但章程修正案开始生效,且董事会问责机制委员会 (BAMC) 现在被指派承担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的工作。参见 ICANN 章程,2017 年 7 月 22 日,第 4 条 第 4.2(e) 款,(网址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governance/bylaws-en/#article4)。自那时起,BAMC 就负责审核重审请求,包括请求 17-3。

5 根据请求 15-21 提交时实行的章程第 IV 条第 2.3 款,BGC 被赋予审核和考量重审请求的责任。参见 ICANN 章程,2014 年 7 月 30 日,第 IV 条第 2.3 款,(网址 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ylaws-2012-02-25-en#IV)。章程第 IV 条第 2.15 款规定,"对于所有针对工作人员行动或不作为提出的重审请求,董事会应授予 BGC 就该事宜作出最终裁决和建议的权力"。同上。 章程第 IV 条第 2.15 款。 

6 如 BAMC 所述,请求人(通过勾选重审请求表格中相应的选框)指出请求 17-3 旨在寻求对工作人员和董事会行动或不作为进行重审。但是,对于略微提及的在 CPE 流程审核中向 CPE 小组请求材料一事,请求人表示"BGC 有义务根据章程披露这些材料但是没有披露",请求人没有对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提出进一步的论证。请求人也没有要求 ICANN 组织采取任何与此问题相关的行动。相反,请求人重点关注的是 ICANN 组织对请求人 DIDP 请求的回应。相应地,BAMC 将请求 17-3 解读为寻求重审 ICANN 组织对请求人 DIDP 请求的回应,而不是重审 BGC 的行动或不作为,董事会对此表示认可。(参见"BAMC 建议"[PDF, 111 KB],第 10 页。)

7 如 2017 年 9 月 1 日更新所述,CPE 提供商向 FTI 提供了文件,FTI 目前正在评估 CPE 提供商提供的文件是否完整。(2017 年 9 月 1 日更新。)